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本站2015/4/13

1、什么是教师资格制度?
答:教师资格是 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工作岗位的法定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它规定了教师资 格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认定权限等。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 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教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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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答: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教师 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是社会文明进步、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首先,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依法治教,使教 师的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前提,是依法管理教师队伍、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法律手段。其次,实施教师资格 制度是形成开放式教师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有利于吸引全社会优秀人才从教。第三,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推动教 育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聘任制、调整和整顿教师队伍的制度性措施,有利于解决不合格教师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第四,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体现教师的职 业特点,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使教师地位、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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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哪些法律依据?
答:《教育 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教师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该法对教师资格的标准和条件、申请认定的程序、法律 责任等做出了原则规定,并授权国务院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办法。19951212日,国务院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2000923日教育部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我省制定了《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山西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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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本省行政区域 内的中国公民,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暂不受理社会人员和高等学校中的非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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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教师资格分为七种:(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取 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与教师资格相应的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不能与其它教师资格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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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授权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 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权限,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我省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人事部门 具体负责。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厅局审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包括具有学历文凭授予权的民办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其它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的资格,按类别和层次,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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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高中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暂不降低具有相当于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特殊技艺者的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党校纳入国民教育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可以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BR>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为合格学历。
申 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要符合如下要求:(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2)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 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 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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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哪些程序?
答: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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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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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基本材料;<BR>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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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考察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和在学期间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签名盖章后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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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