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关于对10名学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本站2023/11/6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和《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及学籍信息变更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章规定,经2023年第七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符合退学情形的10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1.姓名:殷杰,身份证号:142223*********3915,专科;
2.姓名:梁宏达,身份证号:142329*********171X,专科;
3.姓名:张浩,身份证号:141181*********0056,专科;
4.姓名:祁杰,身份证号:140602*********0015,中职;
5.姓名:贾思妍,身份证号:141182*********005X,中职;
6.姓名:付霞,身份证号:610625*********1388,中职;
7.姓名:李珈,身份证号:141182*********0020,中职;
8.姓名:王木睿,身份证号:140225*********0101,中职;
9.姓名:薛美琪,身份证号:610831*********2541,中职;
10.姓名:曹雪芹,身份证号:140781*********0061,中职。
因难以联系学生本人,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此公告送达其退学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学院将按规定办理学籍注销。
如对学院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送达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电话:0351—5221655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