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院房产管理、后勤物资采购及基建设施大型维修工作;
2、负责学院基本建设的规划、申报和预算的初审工作;配合省体育局做好校园基建工程建筑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学院水、电、暖管理;
4、负责学院公务车辆的使用调度、管理、维修、保养审验及交安委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绿化、美化和卫生清洁工作;
6、负责学院招待所的管理工作;
7、会同财务处负责由后勤处保管和使用的各类资产实物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产业开发和经营创收工作;
9、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周边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10、负责学院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材料选购、饮食卫生、服务态度、财务收支、经营招租、食堂用工、就餐秩序、伙食质量等);
11、负责学院内部的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四防”工作;
12、负责全院的集体户籍管理工作;
13、负责学院内部治安、消防工作;
14、查破一般违法案件和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大案、要案,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15、负责学院门卫的管理及保安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
16、负责消防、治安、保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护校队的组建管理工作;
17、负责医学常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负责办理全院职工医疗保险相关事宜;
19、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负责对每年入学的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20、负责学院师生各种运动创伤和一般性疾病的治疗工作;
21、负责学院各种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工作;
22、负责学院内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23、负责学院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各项优待政策,追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相关责任;
24、完成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