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学籍)退役(退兵)复学及服兵役国家资助事项办理说明
一、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1.新生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当年及第2年。
2.家长持以下资料到学生管理处105室》进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1)《学院录取通知书》
(2)《入伍通知书》(暂无通知书的,需要出具入伍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学院将按有关学生管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
1.在校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至退役当年及第2年。
2.家长持以下资料到学生管理处105室进行保留学籍申请:
(1)《入伍通知书》(暂无通知书的,需要出具入伍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申请保留学籍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保留学籍的,学院将按有关学生管理办法取消其学籍。
二、学生退役(退兵)复学及学费减免、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一)退役(退兵)复学及学费减免
1.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学生管理处105室领进行复学及学费减免、入学学费减免资格审核。
2.复学及学费减免、入学学费减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学院录取通知书》;
(2)《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学籍)申请表》(2018年以前入伍、退役入学无需提供);
(3)《退役证书》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从“全国征兵网”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入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盖章,退役入学需填写“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一栏)。
3.注意事项
(1)学费减免对象:2019年退役复学(入学)学生。
(2)学费减免标准: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金额的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学院专科学费收费标准统一为4000/年)。
(3)学费减免年限:退役复学(入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4)未按照国家规定年限办理复学的,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复学资格。
(二)退兵复学
新兵因身体原因被部队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按照退役学生复学办理流程办理。
因政治、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或服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学院不予安排复学,并取消学籍。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1.资助对象:2019年以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专科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招收为士官的学生;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学生。
2.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金额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学院专科学费收费标准统一为4000/年)。
3.资助年限: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
4.学生本人或家人持以下资料到学生管理处105室报送资料和登记信息,并确认签字: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从“全国征兵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导出并打印,经入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盖章)。
四、办理时间和地点
1.保留入学资格(学籍)(单招入伍已交费学生退费)办理日期:2019年9月2—12日(节假日除外)
2.退役复学及学费减免、退役入学学费减免办理:2019年9月
2日—12日(节假日除外)
3.办理地点
保留入学资格(学籍)、退役复学及学费减免、退役入学学费减免办理地点:行政楼一层学生处105室。
单招入伍已交费学生退费办理地点:行政楼一层财务处101室(退费手续需本人或父母自行办理)。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