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全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的通知
晋教人[2007]5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职字[2007]53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30号)精神,现将2007年全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通过组织全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考察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为高评会提供真实的学术评价依据。同时通过学术答辩,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增进学术交流,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和学术创新能力。
二、 参加答辩人员范围
凡参加我省高等学校晋升(含转评)教授、副教授(含高讲过渡副教授)、图书系列副研究馆员、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不论学校有无评审权,一律参加全省统一组 织的学术答辩。学校要根据本校空缺职数严格控制参加答辩人员,没有空缺职数的不予批准参加答辩。连续两年答辩不合格又没有新发表论文的不予参加答辩。
三、 参加答辩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答辩书一份。
2、任现职近5年来的学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000字),用A4纸打印2份。学术工作总结要点可填入答辩书相关栏目。
3、提交两篇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最新研究成果并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申报教授须有国家一级刊物论文1篇), 原刊物各一本(须附网上检索页),论文各复印2份;或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公开出版的专著一部(原著),目录复印2份。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用稿通 知、清样和以前晋升职称使用过的论文、书一律不能作为答辩材料。答辩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将论文专著原件退还本人。
四、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为30—50分钟。前5-10分钟简要介绍本人近5年学术研究情况,包括本人学术研究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所处的位置,解决了哪些理论实践 课题,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本人答辩论文(专著)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创新、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中间时间回答提问,后10—20分钟点 评、辩论。
五、 答辩形式
1、答辩采取公开形式,允许参加答辩人员及其他人员旁听。答辩者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点评。
2、答辩以问答为主,可多次随机提问,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者学术水平的高低、论文专著的真伪,衡量答辩者的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将各自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呈交高评会裁定。
3、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省教育厅职称办举报。
六、命题
评委本着便于直接交流,又利于考察答辩者学术水平、能力的原则进行命题。答辩题目应涵盖专业知识和考察创新能力等内容。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专著和总结,在此范围拟出3道答辩题,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题回答。
七、评分标准
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论文、专著、科研学术水平评价占总成绩的35%,答辩成绩占65%。答辩总成绩分为三档:优(85分以上)、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了体现公平,按学校类别和晋升职务分类排队。
1、学校分为两类:一类为本科高校,二类为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
2、申报职务分为三类:教授、副教授(副研究馆员、高级实验师)、高讲过渡副教授。
评委根据答辩人的水平赋分后,再根据本人所在学校类别和申报类型按优秀、合格、差(不合格)3:6:1的比例进行排队、确定名次。答辩成绩通知学校。
八、结果使用办法
答辩结果提交高评会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1、凡答辩没有通过的不能参加申报评审。答辩成绩刚达到合格线,且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较差者,在评审时学科组一般不向评委会推荐。
2、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秀。
九、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凡参加答辩的人员,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和提纲。
2、答辩之前,答辩人首先作自我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学校、院(系),本人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外语专业用外语答辩。
3、晋升教授者主要讲本人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避免将学科发展动态与自己的研究成果相分离。
4、按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候答,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5、凡进入答辩会场人员要及时关闭手机。
6、候答辩或旁听时,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任何声响,以免影响答辩人现场发挥。
7、不得到答辩评委成员休息处找人,影响评委的工作和休息。
8、凡有违反上述纪律者,经劝阻无效,取消其答辩资格。
十、收费标准和报送材料、答辩时间安排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规定,答辩费每人300元。
2、申报答辩学科仍按《普通高校职称评审学科目录》(附件)执行,答辩的学科必须与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不得变换。
3、高讲过渡副教授教师参加答辩要经省教育厅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向答辩点报送材料。
4、报送材料时间:2007年5月23日至27 日。
答辩时间:2007年月6月2日至4日。6月1日(星期五)下午3点参加答辩人员到山西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门前看答辩时间安排。
报送材料地点:山西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太原市坞城路696号山西财经大学南校区西门,山西税务学校对面)。
联系人:韩淑芬 ;联系电话: 0351-8908845,13934546618。
十一、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统一将答辩材料领回,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将答辩材料装入袋中。
省教育厅职称办电话:4050836 4935495 。本文可从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Sxedu.gov.cn) “人事工作专栏”下载。
二○○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