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省、市委党校,省直各有关社科研究单位:
2019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紧紧围绕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局面,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三大目标任务,根据自己研究专长,自主拟定选题。
2.研究要求:要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选题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突出实践意识,着力为山西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学理支持,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点,力求站在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表述准确。总之,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专著的,一般要在两年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鼓励出成果与出人才相结合,鼓励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充分应用。
4.条件要求:(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报课题,须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2)正在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3)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4)课题申请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5)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5.报送要求:(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活页5份(把1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课题申报材料汇总表(汇总表要与申请书摆放顺序完全一致)。(2)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申请书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3)汇总表内容包括: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行政职务、专业职务、学历、学位、联系电话。(4)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复印。
6.时间要求:我院有需要申报发的老师请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5月20日前交到我院科研实验中心。我院统一汇总申报。
三、组织领导
1.我院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不要盲目扩大申报数量。要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核查以下情况:(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课题申请;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课题的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省社科课题。(3)申报本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国家规划课题和其他省级课题;已经申报国家规划课题和其他省级课题,且已批准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本课题;同一题目不得重复申报。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3.各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受理本地域有关事业单位的申报,对其申报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负责审查。
4.课题申请书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制作(表格附后),各单位也可从黄河新闻网“理论频道”(www.sxgov.cn)下载。
电话(传真):(0351)7981001
邮箱:951874913@qq.com